轉知銓敘部補充說明該部85年7月20日85台中法二字第1332483號函就公務員服務法原第14條之1(現為第16條)規定「職務直接相關」之認定標準Post category:人事室 / 人事室最新公告Post last modified:2025-12-17Post author:人事室銓敘部函 Post Views: 5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重要公告】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重申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與國內出差旅費之交通費應本不重複請領原則,就實際情形擇一請領,並補充說明住宿費及雜費之處理原則下一篇文章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5學年度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介聘作業說明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