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113年度「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脫貧支持服務方案計畫」

一、依據社會救助法第15條及「臺東縣政府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脫貧支持服務方案計畫-113年」辦理。
二、為協助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積極自立脫貧,本府連結多元促進就業及脫貧相關輔導方案,以供弱勢家戶依需求提出申請,期望達到經濟與生活自立。
三、本計畫提供購置學習設備補助方案,申請期程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經費用鑋即停止受理)。
四、如有相關問題請洽社會救助及社工科分機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