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14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經大會決議,將南區團體甲組比賽日期由原訂之115年3月19日至20日,調整為115年3月18日至19日,並請以實施要點版本為準。
二、 本次修訂亦補充說明團體甲組道具證核發數量,每隊原則上核發8張,惟參加兒童舞蹈類組者得核發10張。
一、 「114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經大會決議,將南區團體甲組比賽日期由原訂之115年3月19日至20日,調整為115年3月18日至19日,並請以實施要點版本為準。
二、 本次修訂亦補充說明團體甲組道具證核發數量,每隊原則上核發8張,惟參加兒童舞蹈類組者得核發10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