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藝術大學(下稱該校)辦理「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屆新住民舞蹈比賽」比賽辦法,鼓勵踴躍報名參加。

一、 為使新住民及其子女發揮其語言及多元文化優勢,進而提升國人對新住民母國文化了解,本部自105年起辦理旨揭舞蹈比賽,希冀藉由前開舞蹈比賽推動多元文化融合與交流,並成為嶄新藝文平臺。
二、 旨揭比賽相關訊息如下:
   (一)報名時間:114年7月1日(星期二)起至9月1日(星期一)止。
   (二)參賽資格:
   1、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合法居留證之新住民。
   2、報名團隊中新住民身分者須至少達3分之1,報名團隊僅1人者,須為新住民;2人者須至少1名為新住民身分。
   (三)比賽日期:
   1、南區初賽:114年9月27日(星期六)。
   2、北區初賽:114年10月4日(星期六)。
   3、中區初賽:114年11月1日(星期六)。
   4、全區決賽:114年11月22日(星期六)。
   (四)比賽辦法
   1、舞蹈類型:以新住民母國民族舞蹈為主。
   2、參賽者須自備服裝、舞具、音樂。
   3、演出時間(含進退場):
   (1)A組:以 3至5分鐘為限。
   (2)B組:以 5至7分鐘為限。
   4、初賽每區各組別評選為「優等」隊伍晉級全區決賽。
三、 更多詳細資料請參閱「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屆新住民舞蹈比賽」比賽辦法。
四、 隨文檢附比賽辦法暨報名簡章,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承辦人張先生,電話02-2272-2181轉2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