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重修及補修學分補充規定」第2點,業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1日以臺教國署高字第1155403175A號令修正發布。Post category:學生資訊 / 教學組公告 / 教職員資訊Post last modified:2026-07-01Post author:教學組說 明:一、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二、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署高中組林小姐,電話:(04)3706-1629。1151295162_1_A09030000E_1155403175B_senddoc4_Attach1-1下載1151295162_2_A09030000E_1155403175B_senddoc4_Attach2-2下載 Post Views: 8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檢送環境部與教育部合作推動之「高中氣候變遷教育線上課程影片『與2050淨零世代的對話』」宣傳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