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實施要點」第4點、第9點及第10點附件,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1日以臺教國署高字第1155403212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實施要點」,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

說 明:
一、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署高級中等教育組唐先生,電話:(04)3706-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