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檢送「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3款第3目規定解釋令1份Post category:教務處 / 教學組公告Post last modified:2026-07-30Post author:教學組說 明: 依115年6月30日修正生效之「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第3條修正說明,有關該條第3款第3目之外國教師,其可得協助教學之領域或科目,另由本部以解釋令方式訂定之。1151295690_1_A09000000E_1155402068B_senddoc8_Attach1下載 Post Views: 5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15暑期課輔第一週(8/3-8/7)—教師課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