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 明: | |
一、 | 依據本府112年3月28日府教特字第1120065545號函(計達)辦理。 | |
二、 | 分區研習時間及地點如下: | |
(一)山線場次:112年4月29日(星期六),假龍田國小辦理。 | ||
(二)海線場次:112年5月6日(星期六),假成功國小辦理。 | ||
(三)南迴場次:112年5月6日(星期六),假大武國小辦理。 | ||
(四)市區場次:112年5月10日(星期三)及112年5月24日(星期三),假寶桑國小辦理。 | ||
三、 | 請參加教師於研習前一日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及教育部 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 | |
四、 | 請貴校核予出席教師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派代,研習適逢假 日請准予補休,並於一年內休畢,惟課務自理;所衍生之代 課費由本府支應,納入每月代課費調查逕向國工科申請。 | |
五、 | 檢附實施計畫乙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