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
每校可分別就高一、高二、高三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各推薦一名,在申請期限內提出申請:
(一)持有政府核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的有效証明文件者;
(二)持有相關機構核發之証明失親(雙親;父或母亡故)、隔代教養(含親屬代養)、身心障礙(雙親;父或母)、單親(父母離異) 或家庭變故(父母因故無法履行扶養責任或家庭遭受特殊變故等)的有效證明文件(含戶籍謄本)者。
三、詳細內容請參閱該單位網頁(https://www.hkh-edu.com/2026plant/yp_2026-6.html),校內收件期限至4月10日(五)止,請注意截止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