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教育部113年11月8日臺教人(二)字第1130112936號函轉銓敘部113年11月1日部管三字第1135755692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1份。
二、 為簡化首揭作業程序與勵行節能減碳無紙化政策,並提升行政效能,請轉知所屬公務人員可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https://ecpa.dgpa.gov.tw)之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下載銓審資料,以作為機關辦理人事業務或向政府部門申辦相關業務等所需證明資料,毋須向銓敘部申請補發銓敘審定證明書。
三、 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之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線上查詢功能使用說明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