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補助技職校院及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原住民教育實施要點」第3點、第4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2日以臺教技(一)字第1132301768A號令修正發布Post category:法令規章Post last modified:2024-07-02Post author:教學組說 明:一、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二、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施小姐,電話:(02)7736-5847。1131295323_2_A09000000E_1132301768B_senddoc4_Attach2下載1131295323_1_A09000000E_1132301768B_senddoc4_Attach1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國民中小學開設新住民語文選修課程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31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1101A號令修正發布下一篇文章「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原住民族語文教學作業實施要點」第4點,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3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1788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