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第9點,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8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1712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Post category:法令規章Post last modified:2024-07-09Post author:教學組說 明:一、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二、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署國中小組林小姐,電話:(02)7736-7449。1131295495_2_A09030000E_1135501712B_senddoc14_Attach2-1下載1131295495_1_A09030000E_1135501712B_senddoc14_Attach1-1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原住民族語文教學作業實施要點」第4點,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3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1788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下一篇文章「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推動英語教學實施要點」第3點、第5點、第7點,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6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3271A號令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