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辦理國民法官制度校園推廣(第九期)計畫,邀請校園與司法院及所屬各法院共同舉辦國民法官相關活動

一、 依司法院秘書長秘台廳刑四字第11202026103號函辦理。
二、 為使國民法官新制深耕校園,並致力於校園推廣法治教育,司法院自108年度起持續辦理國民法官校園推廣計畫,並續於113年度辦理旨揭計畫,使更多校園學子瞭解新制內涵。
三、 旨揭計畫係以下列形式,邀請高中職以上各級學校(包括大專院校、所屬系所辦公室或立案社團)申請與司法院或所屬各法院共同舉辦:
   (一)國民法官校園模擬法庭活動。
   (二)國民法官校園專題演講及其他各項宣傳活動。
四、 旨揭計畫詳細內容、申請資格、方式、舉辦期間及注意事項等相關資訊,將於113年1月22日起公布在「國民法官專網」(路徑:國民法官專網/宣導推廣/多元推廣/校園推廣/校園推廣活動簡介,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2362-784749-6d66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