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為使國民法官新制深耕校園,並致力於校園推廣法治教育,司法院自108年度起持續辦理國民法官校園推廣計畫,獲得來自各界的熱烈迴響,確實達推廣國民法官制度成效,爰續於114年度辦理旨揭計畫,使更多校園學子瞭解新制內涵。
二、 活動內容辦理模式包含:(一)國民法官校園模擬法庭活動;(二)國民法官校園專題演講活動;(三)其他各項校園宣導活動等3種態樣。開放高中(職)以上各級學校負責課堂之教師或大學社團老師從中選擇合適之方式申請舉辦。
三、 旨揭計畫內容、申請資格、方式、舉辦期間及注意事項等相關資訊,公布於本院外網「國民法官專區」(路徑:國民法官/國民法官推廣報名專區)。
四、 本案承辦人:國民法官科專責人員謝依耘,電話:089-310130分機1092、1091、1090,電子郵件:ttdcjs@judicial.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