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客家委員會依客家基本法致力推動客語為通行語,鼓勵教職員積極參與客語能力認證Post category:人事室 / 人事室最新公告Post last modified:2024-05-14Post author:人事室依教育部113年5月7日臺教人(三)字第1130046521號書函轉113年4月22日客家委員會楊主任委員長鎮致教育部部長箋辦理,檢附原書函1份。原書函-2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國立政治大學(以下簡稱政大)教育學院教師研習中心辦理「113年度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專門科目學分班」下一篇文章轉知行政院出版《給民主世代公務員的備忘錄:轉型正義教育手冊》 ,詳如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