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函,有關「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五十一條之一第一項所稱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管轄之非公務機關列表」草案預告公告。

一、  依教育部115年2月10日臺教資通字第1150015280號函轉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115年2月6日個資籌法字第1150400043B號函辦理。
 二、  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5樓。
     (三)聯絡人:何專員。
     (四)電話:(02)3356-8016分機240。
     (五)傳真:(02)3356-8012。
     (六)電子郵件:chihwei@pdpc.gov.tw
 三、  檢附教育部函、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原函、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五十一條之一第一項所稱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管轄之非公務機關列表草案總說明及列表草案、原公告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