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來函辦理學生學習評量命題及審題時,請參考國家教育研究院研發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教科書性別平等教育檢視指標」,俾試題符合性別平等原則

說 明:
一、 依據本署109年12月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154765號函(諒達)辦理。
二、 請貴校將旨揭「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教科書性別平等教育檢視指標」納入教學正常化工作,以強化評量命題之審題機制,避免性別刻板印象、性別偏差失衡、性別經驗隱藏、性別用語偏頗及性別資訊零碎,俾試題符合性別平等原則。
三、 另就其他模擬測驗試題,請貴校於採購時,應將前項檢視指標透過與廠商契約進行規範。
四、 檢附國家教育研究院研發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教科書性別平等教育檢視指標」1份,並副本抄送請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督導所管學校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