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服務申請流程宣導單張」

一、依據「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及「113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計畫」辦理。

二、惠請將旨揭文宣轉知貴屬任教具有情緒行為問題學生之普通班老師及輔導室,參酌運用。

三、若有服務申請相關問題,請電洽本中心,連絡電話:049-2390773#150~153;或E-mail至ntss520@ntss.ntc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