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辦理新北市、桃園市、苗栗縣、雲林縣、高雄市、臺東縣社會住宅招租一案,請查照。

依教育部115年3月23日臺教人(一)字第1150029638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含附件)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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