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彙整之「各地方政府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服務申辦資訊」Post category:各處室公告 / 特教業務 / 輔導室Post last modified:2026-05-20Post author:ntpehs028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5年4月14日社家障字第1150760397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18歲以下聽障學生溝通無障礙,請各校提供特教教師、輔導教師、導師及家長參考運用,俾利聽障學生於有需求時即時申請相關服務,以落實支持措施。 三、檢附「各地方政府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服務申辦資訊」1份。 Post Views: 6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臺中第二高級中等學校與內湖高中、新社高中、大甲高中聯合辦理114學年度教育部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暨前導學校計畫「媒體識讀/素養諮輔暨課程分享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