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5學年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成績公告

成績總表
成績

一、成績複查:115年7月9日(星期四)下午3:00至5:00。
二、成績複查憑准考證親自或委託(附件5、6)以書面向本校人事室提出申請(郵
寄或電話申請皆不受理),逾時不受理,本校於接獲申請後隨即查核並告知複查
結果。(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319號解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
重新評閱、提供參考答案、閱覽或複印試卷。亦不得要求告知閱卷委員之姓名
或其他有關資料)。申請成績複查,應填複查成績申請書及繳交100元費用。委
託者應檢附委託人及受託人國民身分證,且以1次為限,逾時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