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函示 有關電商平臺銷售備審資料(包含學習歷程檔案)代寫代做之相關服務商品等情,請貴校加強宣導並務必轉知教師、學生及家長勿聽信購買,請查照

一、 依據本部113年4月8日臺教高(四)字第1130032307A號函辦理。
二、 近來外界關切備審資料(包含學習歷程檔案)代寫代做影響大學招生公平等議題,依現行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及招生規定略以,各大學如發現考生報考資格不符規定,或所繳證件或資料有假借、冒用、偽造、變造或考試舞弊等情事,將依規定取消錄取資格、開除學籍或撤銷學位證書及畢業資格,情節重大者函送司法單位審理。
三、 考量電商平臺刊登銷售備審資料(包含學習歷程檔案)代寫代做之相關服務商品內容,已涉嫌引導考生違反大學法及大學申請入學招生規定;為遏止前述情事,本部業函請數位發展部評估協助轉知各電商平臺本於社會責任,妥為管理電商平臺刊登相關商品;該部復於113年3月20日函請電商平臺相關公(協)會或公司善盡審查責任並協助宣導所屬會員,不得於電商平臺上架登載有關學習歷程檔案代寫代做相關服務或商品內容,並落實商品上架查核機制,以避免違法商品及服務上架販售(如附件2)。
四、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前於109年12月7日公布「三重二不」審查原則,說明如下:
   (一)大學招生審查重視資料真實性,以及學生自主準備;學生於各教育階段學習之課程內涵及其所獲得之能力,均有其真實存在,代寫代做之備審資料非學生個人自主準備,亦不屬於學生的真實能力,大學透過招生專業審查及面試過程,能詳實辨別備審資料之真實性,以及學生的獨特性、素養能力、學習過程等。
   (二)大學對學生申請入學備審資料採綜合性評量,審查重心以校內學習活動為主,並重視學生學習過程的心得、反思,以及學生能否從校內的學習活動、自主學習的軌跡中,用自己選擇的資料及適合形式,在備審資料呈現學習動機、熱情與學系的契合度,並非僅憑有無證書之積點式評分。
五、 綜上,請貴校務必向教師、學生及家長加強宣導前開事宜、學習歷程檔案建置精神及大學招生審查原則,期以避免電商平臺或其他業者利用學生及家長對於學習歷程檔案、大學招生審查原則不瞭解之心理,向其宣傳販售代寫代做備審資料(包含學習歷程檔案)等虛偽不實之商品,或招收學生參加收費性營隊,藉相關參與活動文件進而美化學習歷程檔案,以維護學生權益。另提供其他升讀大學之考試、招生資訊網站如下,請併同宣導周知:
   (一)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包括各考招單位連絡資訊):https://nsdua.moe.edu.tw/。
   (二)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https://www.jbcrc.edu.tw(包括大學多元入學方案等招生重要訊息、111學年度起大學申請入學學習準備建議方向暨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分發入學招生管道數學考科參採查詢系統、考招相關影片等)。
   (三)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https://www.cac.edu.tw/(包括繁星推薦、申請入學招生簡章等相關重要訊息(例如審查資料準備指引查詢、審查資料上傳等))。
   (四)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https://www.uac.edu.tw/(包括:分發入學招生簡章等相關重要訊息)。
   (五)大考中心:https://www.ceec.edu.tw/、LINE官方帳號ID:@ceec17881(包括大學入學考試相關重要資訊)。
   (六)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https://www.cape.edu.tw/(包括大學術科考試相關重要資訊)
   (七)大學選才與高中育才輔助系統:(網址https://collego.edu.tw/)。
   (八)作伙學:學習歷程檔案審議計畫團隊(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系):https://www.108epo.com/(包括「作伙學手冊第二版」作伙做學檔-課程學習成果呈現建議、審議成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