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函請教育部等相關機關協助宣導現職軍公教人員不得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一案,依規定辦理

依陸委會114年2月11日陸法字第114040013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請依該函說明二之(一)確實加強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