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東大學附屬體育高級中學115年第1次學務創新人員甄選簡章

一、 依據:
(一)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員要點(以下簡稱人員要點)。
(二) 國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以下簡稱進用及管理要點)。

二、 進用名額、工作時間、僱用期間、工作內容及待遇:
(一) 進用名額:正取1員、候補 1 員。
(二) 工作時間:每日工作以 8 小時為原則
(三) 進用起始日:依實際分發通知後,依雇主簽訂勞動契約約定。
(四) 工作內容:依人員要點規定於第 1 點、第 4 點及勞動契約所載之事項。
(五) 待遇:薪資依勞動基準法第 21 條規定,由勞雇雙方議定之。

三、 工作地點:
工作地點:國立台東大學附屬體育高級中學; 人數1人

四、 甄選資格,依下列資格及順序:
(一) 具有教育部校安(包括學務創新)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以下簡稱培訓合格證書)。
(二) 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 1 年以上。
(三) 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依前項第(二)、(三)款規定進用之學務創新人員,應自進用之日起至次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培訓合格證書。

五、 報名方式:
(一) 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暨相關資料自簡章公告日起至 115年 7月 29日止。Mail至:aa0909875708@gm.ntpehs.ttct.edu.tw,逾期不予受理。(以寄件時間為憑,標題寫明「應徵學務創新人員」);

聯絡電話:089-383629分機1101,連絡人:學務處主任胡藝曦。
(二) 請檢附下列文件:

  1. 填寫報名、繳交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輔導諮商教育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無者免繳)、輔導諮商或學務工作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影本(無者免繳)、志工證明影本(無者免繳)等資料各一式 2 份,依序裝訂成冊。
  2. 值班同意書、切結書。
  3. 3個月內申請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4. 教育部校安(包括學務創新)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影本或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 1 年以上證明影本(無者免繳)。
  5. 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三) 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或未符合甄選資格條件,不予受理報名、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 面試當天另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學歷證書正本,以供查驗。

六、 甄試時間、地點:
(一) 面試時間:115年 7月 30 日(四)上午 10 時 00 分
(二) 面試地:台東體中行政大樓三樓家長會辦公室 。

內容詳見徵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