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二、甄選名額:約僱5等人員(280薪點)1名。
三、本(土木工程職系)技士職缺已提列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任用計畫,在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遞補前,其所遺業務,將僱用約僱人員辦理,僱用期間約自115 年8月中旬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分發人員到任前一日為止(預估約為115年12月下旬),僱用期滿即行解僱,惟本提缺計畫如未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同意,則本甄選將予以撤銷。
四、公告時間、地點及方式:115年7月09日(星期四)起至115年7月17日(星期五)止,登載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及本校網站(https://www.ntpehs.ttct.edu.tw/)。簡章請自行於本校網站下載(報名表等內容均不得任意變更格式,並請使用A4紙張列印)。
五、工作項目:
(一)承辦本校土木、建築改善計畫工程業務。
(二)承辦本校環境改善、設施維修改善等工程業務。
(三)擬訂本校工程標準作業機制、規定與統一作業表格。
(四)辦理其他零星及上級臨時交辦業務。
六、報名資格條件:
(一) 大學專科(含)以上學歷畢業者,具土木工程相關學系畢業者尤佳。。
(二) 具備電腦操作能力,例如熟悉WORD、EXCEL及網路應用等電腦文書處理操作能力。
(三)具有學校土木工程及行政業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等各款規定之情事之一者。
七、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 報名期限:自115年07月09日起至115年07月17日止。
(二) 報名方式:採「紙本報名」方式,請郵寄(郵戳為憑)或送達至本校人事室收。
(三) 收件地址:950台東市體中路1號人事室收。
(四) 連絡電話:089-383629#1521、1522 林小姐。
(五) 檢附資料:(如附件檔案,請自行下載列印填寫)。
1.甄選報名表(請附上相片)。
2.切結書1份。
3.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曾任約僱人員或相關經驗職務之證明文件影本。
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報名表件原則上不寄還,惟如應試證件資料需返還者,請附貼足掛號郵資回郵信封,並請註明收件人及地址,俾利郵寄,未檢附者恕不寄還。】
(六) 備註:
1.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以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8,948元)支薪。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等各款規定之情事之一者。
3.本職務為預估缺,自115年8月17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日前1日止(預估115年12月下旬),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
九、合於任用資格條件者,經本校書面初審後擇優通知面試,為避免影響應徵者面試權益,聯絡電話請註明清楚,並請保持暢通,未留聯絡電話或無法連繫者將不予面試。
十、甄試:
(一)甄試方式及分數比率:本甄試採口試方式辦理,口試成績佔百分之100。
(二)甄試內容:口試內容為學校土木工程及行政業務相關知識。
(三)上列考試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70分),該職缺得從缺,或再次辦理甄選。
詳如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