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全國語文競賽舉辦原則」第5點、第9點、第12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5月26日以臺教社(四)字第1152400508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

說 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26日臺教社(四)字第1152400508B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闕小姐,電話:(02)7736-6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