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教育部115年1月27日臺教資通字第1150008578號函轉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115年1月22日個資籌科字第1150600008B號函辦理。
二、 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5樓。
(三)電話:(02)3356-8016分機243、232。
(四)傳真:(02)3356-8012。
(五)電子郵件:pcsu@pdpc.gov.tw
三、 檢附教育部函、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原函及原公告(含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