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教育部115年1月27日臺教資通字第1150008594號函轉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115年1月22日個資籌法字第1150500014B號函辦理。
二、 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5樓。
(三)聯絡人:顏科長。
(四)電話:(02)3356-8016分機231。
(五)傳真:(02)3356-8012。
(六)電子郵件:yenwc@pdpc.gov.tw
(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三、 檢附教育部函、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原函及原公告(含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