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 為推動2030雙語政策,本署規劃補助「選送學生赴國外學校修習課程經費」及「學校辦理選送工作及行政業務經費」,鼓勵國立高級中等學校選送學生赴官方語言或通用語言為英語之國家,修習1學期或1學年課程,以拓展學生國際視野,強化語言溝通、獨立生活適應及跨文化思辨能力。
二、 本計畫申請方式如下:
(一)申請日期:
1、114學年度第2學期申辦作業:即日起至115年1月30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2、115學年度申辦作業:即日起至115年3月13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二)申請程序:
1、請填具申請計畫及相關附件,核章後,於上開申請日期截止前,以掛號方式(免備文)寄送至本署委辦學校國立鳳山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地址:高雄市鳳山區文衡路51號,許先生收;電話:07-7462602分機112),以郵戳為憑。
2、另請將上開申請文件掃描為PDF檔,寄送至eteacher@fsvs.khc.edu.tw;若檔案過大,得改為提供雲端儲存空間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