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第9點,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8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1712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

說 明:
一、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署國中小組林小姐,電話:(02)7736-7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