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嘉新獎學金

一、 嘉新獎學金自民國49年開辦,本(113)年為第65屆舉辦。
二、 本次獎學金申請期間自3月11日上午9時起至4月11日下午17時止,一律採線上申請,須請同學自行至下述網站申請: https://application.chf.ngo/award/education
三、 本屆作業,學生申請期限及學校覆核期限均為3月11日上午9時起至4月8日下午17時止,逾期該會即不再收件,亦不接受補件。本校訂定校內申請覆核截止日期至4月8日(一)止,請申請學生把握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