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2學年度第2學期助學金

一、申請期限:
(一)第一(上)學期:每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逾期申請不予受理,郵戳為憑)
(二)第二(下)學期:每年2月10日至3月10日。(逾期申請不予受理,郵戳為憑)

二、詳細內容請參閱該單位網頁(https://www.tf4dr.org/Page?itemid=10&mid=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