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慶寶勤勞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2024年上半年清寒獎學金」

一、申請條件(限高中學生):

(一)申請人持有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家庭證明。

(二)各項成績標準如下:

1.學業(智育):112學年度上學期平均成績達80分(含)以上且無任一學科不及格。
2.操行(德育):112學年度上學期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且德行評量無小過(含)以上之處分。無操行成績者,以評語無負面評語為標準。
3.體育:112學年度上學期體育成績70分(含)以上。若無體育成績(非必修或選修課程)則無須提供。

(三)其他條件要求:
1.具中華民國國籍及學籍者。
2.於申請本獎學金時,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不包含政府單位)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
3.獎學金發放日仍在學之學生。

二、獎助標準:每人每學期10,000元整,於每學期結束後重新審定。

三、校內收件期限至4月10日(三)止,請符合資格學生至註冊組索取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