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德慈生活教育基金會「徜徉學海,堅『慈』不渝」

一、校內收件期限至11月7日(二)止。

二、凡學子就讀於國內公私立中小學、高中職日間部及大專院校專科部一至三年級之學生(皆不含公費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並具有下列身份者。

(一) 獎學金類別:

(1)清寒獎助學金:家境清寒,領有縣市政府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不含鄉村鄰里長清寒證明)。
(2)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二) 學業成績:

(1)國小學生,該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
(2)國中學生,該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
(3)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專科部一至三年級學生,該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
註:學業成績以分數方式呈現為主,若學校僅能以非分數方式呈現,將依據行政院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9條第3項進行轉換,取各級距中間值進行加總平均,即為該學生學業成績。

三、獎助金額及名額:

(一)國小組:錄取最優前四十名,每名各頒發獎學金新台幣3,000元整。

(二)國中組:錄取最優前四十名,每名各頒發獎學金新台幣4,000元整。

(三)高中(職)組:錄取最優前四十名,每名各頒發獎學金新台幣5,000元整。

※大專院校專科部:一至三年級視同高中(職)論。※申請組別分類,請依前一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標註之學年為基準報名。 
(國一學生持上一學年度成績單,即小學六年級成績單申請,則需報名小學組,依此類推。)※各組若超過申請人數時,以學業成績高低順序排定名額。

四、詳細內容請參閱該單位網頁(http://www.dertsi.org.tw/News_Contents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