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114年度「脫貧支持服務計畫-購置學習設施設備補助方案」

一、 依據協助積極自立脫離貧窮實施辦法第4條第1項及本縣114年度「脫貧支持服務計畫」辦理。
二、 為減少因家庭經濟貧困而產生二代子女數位學習落差及教育 資源不足的現象,滿足本縣經濟弱勢家庭學生在學習上使用 相關設備之需求,本計畫提供購置學習設備補助方案,申請期程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經費用鑿即停止受理)。
三、 檢附購置學習設施設備補助方案及申請表單乙份,如有相關問題請洽縣府社會處社會救助及社工科,電話089-350731分機226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