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3學年度第1學期臺南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校內收件期限至10月7日(一)止。

二、詳細內容請參閱該單位網頁(https://law01.tainan.gov.tw/glrsnewsout/LawContent.aspx?id=FL06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