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原住民族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業經教育部會銜原住民族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27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142601345A號、原民教字第11400309341號令修正發布

說 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27日臺教師(二)字第1142601345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命令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蕭小姐,電話:(02)7736-5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