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技藝能競賽作業要點」第1點、第8點,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25日以臺教國署高字第1145402648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技藝能競賽作業要點」Post category:法令規章Post last modified:2025-06-25Post author:教學組說 明:一、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二、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署高級中等教育組簡小姐,電話:(04)3706-1161。1141295332_1_A09030000E_1145402648B_senddoc10_Attach1-1下載1141295332_2_A09030000E_1145402648B_senddoc10_Attach2-1下載1141295332_3_A09030000E_1145402648B_senddoc10_Attach3-1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教育部修正「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3條、第17條、第22條,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下一篇文章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第2條、第14條修正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