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樂齡學習優良課程教案與教材評選實施計畫」1份

說 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5月7日臺教社(二)字第1130045423號函辦理。
二、 為持續提升全國樂齡學習課程規劃成效與教學品質,並獎勵具樂齡理念之優良課程,增進樂齡學習教學質量,促進樂齡教師教學經驗分享與交流,發掘樂齡學習多元創新教案,特訂定本計畫。
三、 本徵選限個人報名,徵選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6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各組參賽組別如下:
   (一)樂齡學習中心組:現任樂齡學習中心開課講師,且由中心主任推薦。
   (二)一般組:對樂齡教學有興趣,且能闡述運用活躍老化、樂齡學習理念者。
四、 承辦單位就參賽者所繳交基本資料表、教學提案計畫及授權同意書進行資格審查,採書面審查及現場簡報方式進行。
五、 參與評選應附資料及繳件方式:本評選資料需同時繳交紙本及電子檔案
   (一)紙本資料繳交
   1、「資料檢核表」一份,請自行檢核並勾選繳件情形。
   2、「基本資料表」及「教案評選計畫書」一式5份,裝訂成冊。
   3、「授權同意書」親自簽名,正本一份。
   4、請將以上資料郵寄或親送至「10610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教育大樓七樓720室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學系樂齡學習北區輔導團收」,郵件註明「113年樂齡優良課程評選」。
   (二)電子文件資料及檔案格式
   1、「基本資料表」Word檔案。
   2、「教案評選計畫書」Word(可編輯)檔案。
   3、親自簽名之「授權同意書」.pdf檔或.jpg圖檔。
   4、上傳至https://reurl.cc/nreg52 雲端資料夾,右鍵「新增資料夾」以參賽者姓名命名,右鍵開啟「共用」分享編輯權限給 ntnu3807@gmail.com及 ntnu19@gmail.com 樂齡學習北區輔導團。
六、 各組獎勵如下:
   (一)特優獎:樂齡中心組及一般組各取5名,頒發教育部獎狀1紙、商品卡新臺幣(以下同)8,000元。
   (二)優等獎:樂齡中心組及一般組各取5名,頒發教育部獎狀1紙、商品卡6,000元。
   (三)佳作獎:樂齡中心組及一般組各取10名,頒發教育部獎狀1紙、商品卡2,000元。
七、 本甄選如有疑義,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黃碧涵小姐,聯絡電話02-77493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