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以下簡稱該府)辦理「性別平等議題結合表演藝術融入課程設計工作坊」

說 明:
一、 依據該府114年5月22日府教發字第1140138308號函及本署114年3月10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40024807號函(諒達)辦理。
二、 該府原訂114年5月24日辦理旨案工作坊,因故改期至114年6月22日,其餘活動內容詳見實施計畫。
三、 檢附該府原函及實施計畫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