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教育部普高課程藝術生活學科中心暨高雄市立新莊高中優質化跨校教師專業社群學習【藝術課程ICT教學與實務】」實施計畫乙份

說 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5月2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049118號函辦理。
二、 參加對象:依照各系列研習規定。
三、 研習時間與課程代碼:詳見附件實施計畫。
四、 請報名教師務必確認於全教網留下正確常用信箱,以利發送課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