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課程計畫」社會領域探究與實作課程及教學規劃表撰寫分區研習實施計畫

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4月14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20050512號函辦理。
 二、隨文檢附實施計畫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