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 明: | |
一、 |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2年6月16日清語研所字第1129004503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學分班報考資訊如下: | |
(一)招生對象: | ||
1、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具備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正式教師。 | ||
2、中等學校編制內且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具備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 | ||
3、上開順序如條件相同,按書面資料郵戳日期、線上報名系統填寫順序,依序錄取。 | ||
(二)報名日期:112年6月27日至7月4日。 | ||
(三)報名方式:先行線上報名,並一律以掛號寄送報名表件。 | ||
1、線上報名連結:https://reurl.cc/qLkAWq。 | ||
2、掛號郵寄地址:30014 新竹市南大路521號(國立清華大學 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 | ||
三、 | 針對旨揭學分班如有相關疑問,請洽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張小姐,電話:03-5715131轉73601,電子郵件:nthuf112@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