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 明: | |
一、 | 本署112年9月2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25034號函諒達。 | |
二、 | 旨揭計畫「四、補助項目」中規範各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報名費補助申請上限,請依補助經費進行審核並提出申請。倘因報名方式變更致增加報名費,除貴局(府)得評估以自籌款增加補助外,本署補助將依計畫規範之申請上限核定經費;相關補助經費額度,重申如下: | |
(一)教育部112年度第2次及113年度第1次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且限擇B卷或C卷應考,每師每試新臺幣(以下同)250元。 | ||
(二)客家委員會112年度第2次及113年度第1次中高級以上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每師每試250元。 | ||
(三)國立成功大學2023年秋季及2024年春季全民台語認證,且限擇「教育部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試題應考者,每師每試2,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