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 明: | |
一、 | 旨揭學分班業經教育部112年5月29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1940H號函核定辦理,學分費由教育部全額補助。 | |
二、 | 招生對象: | |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任教師。 | ||
(二)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 ||
(三)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在職教師。 | ||
三、 | 請符合資格且有意修習上開學分班之教師至全國教師在職進網報名 https://www3.inservice.edu.tw/ 。 | |
四、 | 檢附招生海報(如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