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任教特殊專業科目、技術科目對照表」(以下簡稱科目對照表)及「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甄審資格對照表」,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1月28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42603259A號令修正發布,科目對照表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任教專業科目、技術科目及特殊科目對照表」Post category:教職員資訊Post last modified:2025-12-15Post author:教學組說 明:一、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二、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徐小姐,電話:(02)7736-6738。1141299664_1_A09000000E_1142603259B_senddoc4_Attach1下載1141299664_2_A09000000E_1142603259B_senddoc4_Attach2下載1141299664_3_A09000000E_1142603259B_senddoc4_Attach3下載 Post Views: 7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第56屆全國技能競賽分區技能競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