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實施計畫」及「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計畫」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2年8月31日客會語字第1126700790號函。 二、旨揭2項實施計畫申請期限至112年10月31日(星期二)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檢附客家委員會來函及附件,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客委會聯絡人劉冠廷(電話:02-8995-6988#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