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檢送「111-2藝術生活科課綱專業推動【流行音樂與創意產業】全國教師研習」實施計畫乙份

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5月2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049118號函辦理。
 二、參加對象:任教高中職藝術生活及藝術領域相關課程師長;各場優先錄取該場共同主辦及合辦單位相關科目師長。
 三、時間地點與研習代碼:詳見實施計畫。
 四、請報名教師務必確認於全教網留下正確常用信箱,以利發送課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