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 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8月1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96990號函辦理。 | |
二、 | 時間:111年11月15日(二),09:30-17:30。 | |
三、 | 地點:上午-臺南一中/展示廳(武德殿) 、下午-蝸牛巷。 | |
四、 | 參加對象:對相關人權議題有興趣之各公私立高中職美術領域教師,名額預計 36 位。 | |
五、 | 報名方式:請詳閱附件說明。 | |
六、 | 為推廣「人權議題融入美術領域」於教學上,全程參與之教師往返交通費(依據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由本中心支付,並可向本中心申請至多2節代課鐘點費(需為非兼課時段)。 | |
七、 | 研習實施計畫詳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