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旨揭選拔活動請貴校於115年5月31日前寄送本署(以郵戳為憑),每校最多推薦2個團隊。
二、 推薦績優志工團隊之服務績效以近3年(即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服務事蹟為限,並請註明其歷年獲獎或受表揚情形。
三、 參選應備資料包含推薦表、近3年(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之書面報告、相關佐證資料、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及服務活動照片6張等(可編輯)電子檔請於115/5/26前備妥資料送至訓育組幹事,訓育組幹事協助函送,並得以USB隨身碟、光碟或雲端連結等方式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
四、 本項活動實施計畫及相關檔案已公告於衛生福利部「全球志願服務資訊網」((http://vol.mohw.gov.tw/vol/index.jsp)公告區最新消息,請至該網站查詢下載。http://usl

